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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机制的探索与实践

责任编辑:法人汇 文章来源: 访问次数:104 次 发布时间:2014-07-25

 

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明确要求老干部作为党和国家的有功之臣,在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优先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建立健全生活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机制,意义非常重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810号)提出要“完善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的帮扶机制。制定和完善困难帮扶制度和办法,加大工作力度,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给予适当照顾,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近两年来,市委老干部局通过调查研究、座谈走访、数据统计和典型分析等手段,深入了解了掌握全市困难离退休干部的情况,认真分析了致困原因,不断规范完善帮扶对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目前离退休干部的困难现状

漯河市直单位和县区现有离退休干部18858人,其中离休干部778人,平均年龄86岁;退休干部18080人。全市离休干部和退休干部中都有不同程度存在生活困难的同志。这些困难既有政策层面的原因,也有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原因;既有个人方面的原因,也有家庭方面的原因;既有群体性的困难,也有个案性的困难;既有经济方面的困难,也有身心健康方面的困难;既有长期性的困难,也有突发性的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离休干部普遍进入“双高期”,大病重病高发,活动范围小,生活自理能力差。据统计,市、县()离休干部中,长期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有186人,占离休干部总数的23.9%。二是养老模式的改变,导致“空巢”、独居老干部增多,老干部起居不便,精神寂寞,失落感增强。离休干部中配偶先逝、子女又不在身边的独居的有84人,占离休干部总数的10.7%。三是部分老干部配偶没有工作,子女下岗失业多,就业困难,家庭经济状况差。市、县(区)离休干部配偶无固定收入的有133人,常年抚养痴呆、智障或严重身残子女的19人,子女年龄在40岁以上且下岗失业就业困难的78人,共占离休干部总数的29.5%,退休干部尤其是原来在工业企业战线工作的退休干部有近10%的子女下岗待业或临时就业。四是退休干部医疗保障机制不健全,部分需个人支出的医疗费用影响着老干部的看病就医,加重了老干部的经济负担。特别是退休干部医药费报销比例偏低,常年重病患者负担很重。

二、对困难离退休干部进行帮扶的实践与探索

1.领导重视,把解决离退休干部的困难作为大事来抓。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老干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把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困难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坚持每年听取老干部工作汇报,定期研究落实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面临的突出问题。市、县()都成立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对老干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各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困难老干部的帮扶工作。

2.健全制度,不断完善离退休干部生活困难帮扶机制。各地各单位坚持以人为本、特事特办的原则,不断完善机制,尽力解决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困难。普遍建立领导干部和老干部工作部门联系老干部制度,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服务对象评价工作制度,将离退休干部生活困难帮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并由离退休干部对帮扶工作情况作出评价;建立市直离退休干部帮扶资金预算,市财政每年拿出20万元重点对因重病及特殊灾情造成困难的离休干部及遗属进行帮扶;建立走访慰问老干部制度,坚持元旦、春节、七一、重阳等重大节庆时,及时对生活困难的离退休干部进行走访慰问;建立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工作制度,通过局长接待日、首访负责制、重复越级信访排查、信访回告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使离退休干部信访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将全市所有企业离休干部转到行政主管局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了这部分老干部的生活困难。

3.采取措施,不断加大帮扶解困资金投入力度。完善老干部医疗费保障机制,市、县()各级财政每年拿出1000多万元解决离休干部的医疗费,市财政安排25万元用于解决离休干部节日慰问、住院看望等经费问题。

4.以人为本,为困难老干部提供人性化的服务。市、县()老干部工作部门全面推行走访联系户和服务承诺制度,为离休干部和一定级别的退休干部发放报刊杂志等资料。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和市干休所等单位细化服务内容,实行服务考评,开展亲情服务,赢得了老同志的好评。对市直单位的副市级离退休干部和县()副县级以上离退休干部,做到生病必访、重大节日必访、家庭有变故必访。对长期生病、身边无子女的老干部,建立专人联系制度为他们排忧解难;对于身患重病、常年卧床不起的老干部协调设立家庭病床,及时申请报批提高护理费标准等。

三、离退休干部帮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些单位领导对老干部这一特殊群体缺乏应有的认识,认为老干部是全社会的宝贵财富,他们的困难应由社会来分担解决;少数单位领导以单位经费紧张为由,搪塞对困难老干部的帮扶责任;还有部分单位领导没有认清困难离退休干部的特点,帮扶工作还停留在建立“三个机制”和清欠“两费”上,没有过多地关注他们在生活和精神上出现的特殊困难和实际问题。

2.整体工作不够平衡。对生活困难离退休干部的帮扶工作因各单位经济状况、单位性质、领导重视程度不同而差别很大;因离退休干部离休、退休的身份、级别高低和居住地不同而差别很大。一些及时反映自身困难的离休干部,得到的关照就多一些,而那些不愿意给组织增添麻烦的,得到的关注和关心就少一些。特别是老干部工作部门职权有限,对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困难往往只能给予临时性的帮扶或走访,而不能通过治本的办法予以彻底解决。

3.帮扶责任不够明确。生活困难老干部需要帮扶的领域越来越宽,帮扶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目前对离退休干部的帮扶主要由组织、老干部工作部门以及老干部所在单位来实施,对困难老干部在更多领域的帮扶无明确的责任界定,难免出现帮扶上的空档和缺位。特别是遇到老干部工作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时,由于缺乏其他部门的参与和支持,难以形成帮扶困难老干部的合力。

4.帮扶服务不够灵活。由于困难离退休干部普遍进入“双高期”,重病大病多,医药费开支逐年上涨,造成老干部看病就医困难;受医疗统筹目录的限制,部分需要个人自费的项目加重了离退休干部的经济负担;有的定点医院较远,离退休干部不能就近就医。同时,对困难离退休干部的帮扶,没有制订相应的应急措施,特别是“空巢”独居、身患重病、身有残疾的离退休干部,居住在农村的困难离退休干部需要救助时,不能提供很好的救助和服务。有的虽然采取应急性、“输血”式的帮扶,但未能充分考虑困难离退休干部的具体困难,导致帮扶治标不治本。

5.帮扶保障不够完善。有些县(区)还没有将帮扶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导致各地各部门对困难离退休干部的帮扶解困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难以形成帮扶工作的长期性和实效性。只能对困难离退休干部进行临时性的帮助或慰问,难以做到有效帮扶。

四、加强对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工作的思考

建立健全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机制,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让老干部过一个幸福、安宁、有尊严的晚年”的指示精神,坚持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统筹安排,整合资源,创新思路,不断寻求新途径、探索新办法。

1.加强领导,落实帮扶责任。一是要强化领导。各级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老干部所在单位,要切实增强对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帮扶工作放到地方和单位全局工作中去谋划部署。各级党委政府和老干部所在单位都要成立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有的放矢地开展帮扶工作。老干部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这项工作,与老干部经常交流情况、沟通思想,对困难老干部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协调解决。二是要明确责任。建立财政部门、老干部所在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以及社区(乡镇、村或居委会)四位一体的帮扶责任体系,明确帮扶责任,完善帮扶制度,落实帮扶资金,制订帮扶措施,形成统一协作、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使帮扶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三是要落实考评。由组织部门牵头,人事、财政、人社、老干等部门参与,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办,看帮扶机制是否建立,帮扶责任是否落实,困难问题是否解决,并不断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发现问题、改进不足,努力形成尊老敬老、帮扶困难老干部的浓厚氛围。同时,民政、工会等部门也应将困难离退休干部纳入困难职工救助的范围。

2.政策配套,提供帮扶保障。一是要落实帮扶资金。实行有效帮扶,资金是关键,必须把落实帮扶资金作为帮扶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区)均应建立特困老干部帮困资金,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将帮困资金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按年度拨付给老干部工作部门管理使用,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加强对解困资金的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帮扶解困作用。各级财政要根据实际逐年增加解困资金,各单位也要因地制宜地通过“同级财政预算一部分,组织部门在留存的党费中补助一部分,老干部工作经费安排一部分,党员捐助一部分,社会募集一部分”等方式筹集相应的帮扶解困资金。二是要界定帮扶范围。要明确帮扶解困的具体范围。当前应突出以下重点:老干部长期身患重病、高龄、“空巢”等原因不能自理造成生活困难的;老干部常年抚养痴呆、智障或严重身残子女造成生活困难的;老干部家庭成员身患重病、医药费全部由个人负担造成生活困难的;老干部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要按照生活特别困难、比较困难、暂时困难等档次确定帮扶标准。三是要完善政策保障。建立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正常增长机制,确保老干部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抓好离退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的完善,对医药费负担过重的老干部可从大病医疗救助基金中补助一定的资金;对因重灾及突发性事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个人难以承担的老干部,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帮助;对离退休干部家庭中子女下岗就业困难的,相关部门在政策和措施上要给予帮扶和倾斜,提供免费培训,帮助实现再就业。要在突出党内帮扶的同时,整合和引导社会帮扶资源进行有效帮扶。

3.动态管理,建立帮扶台账。困难老干部的帮扶申报工作应由所在单位负责,由困难老干部个人提出申请,老干部所在单位和老干部工作部门进行核实,组织和财政部门审批,并确定困难类别和帮扶标准。老干部工作部门和老干部所在单位要通过经常性的上门走访和实地调查,了解特殊困难老干部的思想变化、生活状况、身体状况等,对困难类型、困难原因进行梳理,建立困难老干部台账,及时更新调整,实行动态管理,为困难老干部实施帮扶提供依据。要结合离退休干部信息库建设,建立困难离退休干部信息台账,对困难老干部进行分析、归类,按照轻重缓急确定帮扶对象,实施有针对性的帮扶。

4.因人制宜,增强帮扶实效。要成立以“经济帮扶、精神帮扶、医疗帮扶、家政帮扶”为主的四大帮扶平台。经济帮扶主要针对家庭和个人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提供一定的资金帮助。精神帮扶主要针对存在思想疑虑的困难老干部,从解决思想问题入手,多做思想政治工作,开展谈心交心,引导他们想得通、看得开,帮助他们解开思想上的疙瘩,使精神愉悦起来。医疗帮扶主要针对重病、行动不便老干部,以定点医院和老干部居住地的医疗点为依托,为他们建立健康档案,详细记录老干部的健康状况、所患疾病、忌用药物、近期病况等,畅通老干部医疗服务的绿色通道。家政帮扶主要针对“空巢”、独居老干部,可成立老干部家政服务公司或由老干部工作人员联系家政人员开展家政服务;也可采取建设老干部公寓集中养老的模式,解决“空巢”、独居老干部生活上的不便。要坚持多措并举、因人制宜,使帮扶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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